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什么情形下才可以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2022-10-26 来源:好走旅游网

简短概括:《民法典》规定离婚条件,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重大过错。夫妻应互相忠实尊重,维系稳定家庭关系,否则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1、重婚,如有配偶者而又与他人重婚的;

2、与他人同居,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

3、实施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既包括身体暴力,也包括精神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所谓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则会构成虐待;

5、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民法典》新增的规定,若一方存在卖淫、嫖娼、赌博等其他过错行为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过错情节、伤害后果等因素,对过错方是否存在重大过错进行认定,使无过错方得到相应的补偿和救济。同时,只有无过错一方才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若双方都有过错的,如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而另一方在家里实施家庭暴力,或夫妻双方都有与他人婚外同居的,这种情形下谁也没有资格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夫妻之间应当履行互相忠实、相互尊重的义务,维系良好稳定的家庭关系,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遇见良人结为夫妻。经手离婚案件多年,有的人会动不动对配偶进行殴打、辱骂,有的与他人出轨、同

拓展延伸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与适用范围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过程中,因婚姻关系破裂导致一方受到精神或经济上的损害,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与适用范围。法定条件包括:1)婚姻关系确实存在严重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2)一方受到了精神或经济上的损害;3)损害与离婚原因有因果关系。适用范围涵盖了婚姻期间的精神虐待、家庭暴力、重大违反婚姻义务等情形。然而,具体的法定条件和适用范围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判断和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设立旨在保护婚姻关系中较弱势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婚姻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结语

夫妻之间的关系应该建立在互相忠实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以维系良好稳定的家庭关系。然而,有些人在婚姻中表现出重婚、家庭暴力、虐待等重大过错行为,给对方带来了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设立旨在保护受害方的权益,促进婚姻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与适用范围。具体的条件和范围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判断和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