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属于机关法人,机关法人成立的方式为特特设立。由于机关法人的设立取决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因此其设立无须经专门机构核准登记,不需要进行法人登记自然也就没有法人证书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七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经费来源证明;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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