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一劳动者和用用人单位通过协商并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没有任何理由,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的。第三,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做危险,不符劳动者意愿的工作,对劳动者有生命威胁的劳动。劳动者可以强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