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受理的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包括:
1、个人结售汇;
2、个人外汇汇款;
3、旅行支票等。
跨境人民币业务好处如下:
1、降低企业汇兑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2、简化企业结算手续,加快结算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提前锁定成本收益,便利财务核算;
4、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融资选择。
综上所述,对于个人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银行在“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三原则的基础上,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直接为客户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法律依据】: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在银行办理:
(一)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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