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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女家庭是怎样继承父母房产的

2020-11-14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情况对待:1、如果婚前签订合同并支付全款,婚后才下房产证,只要证上没有对方名字,绝对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婚前签订合同买房,婚后办证,只要房产证登记的两人名字,肯定是共同财产;3、婚前签订合同并出首付,马上结婚共同还贷,房产证只登记一方名字,应该算共同财产。因为首付款相对较少,还款期限较长,算共同财产更为合理。4、婚前签订合同并出首付,婚后还贷主要是买房者父母,房产证只一方名字,应该算婚前个人财产更合理。这种情况必须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约定只给子女一方所有,否则视为共同财产。5、婚前签订合同并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但婚前首付款经婚前财产公证的具有法律效力。判定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具体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2.(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以上几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归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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