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抢注的解决办法及恶意抢注的认定标准。对未获注册商标可提起异议,已注册商标可提起撤销程序,法律依据为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恶意抢注需满足主观要件(谋取不正当利益)和行为要件(采取不正当手段),并最终注册成功。异议程序可阻止恶意抢注。
法律分析
一、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
1、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
2、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撤销程序。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二、如何认定商标被恶意抢注
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
3、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
结语
商标被别人抢注后,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对于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我们可以提起异议;对于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撤销程序。在认定商标被恶意抢注时,需要注意申请人是否出于不正当利益,并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只有当注册成功后,才能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中,我们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可以提出异议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63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商标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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