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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欠钱属于什么案由

2022-04-25 来源:好走旅游网

民事纠纷中包括欠款纠纷。

(一)法律定义及适用

我国最高法院发布的版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关于案由的确定标准,即对于民事案件案由的表述方式原则上确定为法律关系性质加纠纷,一般不再包含争议焦点、标的物、侵权方式等要素。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关于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的基础上,将侵权责任纠纷案由提升为第一级案由,将案由的编排体系重新划分为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海事海商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二)确定原则

在对案件确定案由前,首先要固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明确、矛盾的要及时予以释明,让原告自己选择诉因,避免原告的诉讼请求始终始终处于模糊、游离状态,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造成法律适用上的困难。在固定原告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判断其选择适用的法律关系性质,进而寻找其请求权基础(如基于物权还是债权如是债权,是约定之债还是法定之债如是约定之债,基于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如是法定之债,是侵权之诉还是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之诉),在此基础上依照《案由规定》确定案由。

(三)确定方法

1.欠款只是个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租金、买卖、餐费、服务费、咨询费、工资等都可以是欠款。欠款就是应该付的款没有付而已。

2.欠款的案由如何确定,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比如买卖未付款,那就是买卖合同纠纷。比如未支付房租,那就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确定案由是合议庭或独任法官的职权和职责范围,不属于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职责,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权基础,但是无法决定案件的案由,故合议庭或独任法官应以当事人选择的请求权基础并结合《案由规定》,主动对案件定性,确定适当的案由。立案庭、一审、二审、再审法官或合议庭乃至院审委会都有对案件案由确定的权利。正因如此,实践中,不同法院不同合议庭不同法官对同一案件案由确定不统一,根源在于对案件性质(法律关系性质)认识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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