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两车道合并一车道,从右侧加塞超车发生事故,加塞车辆全责。道法规定,双向车道超车时都不可以从右侧超车,只能从左侧车道进行超车,两车道合并一车道就更是如此了,且加塞行为本就违规。如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建议第一时间报警,交警会根据现场情况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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