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国家赔偿房屋拆迁的标准。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以及停产停业损失。市、县级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国家赔偿房屋拆迁的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拓展延伸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解读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解读是指对于房屋拆迁过程中涉及到的赔偿标准进行详细解析和说明。在我国,房屋拆迁是一项涉及众多权益关系的复杂事务,为确保公平、合理的赔偿,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赔偿标准。这些标准包括房屋补偿、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用等方面。通过解读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到具体的赔偿金额、赔偿范围以及赔偿方式等相关信息,从而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解读赔偿标准还有助于各方了解拆迁政策的具体执行情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结语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解读,是确保公平合理赔偿的重要保障。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同时,市县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进一步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解读赔偿标准有助于了解具体赔偿金额、范围和方式,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解读赔偿标准还促进了拆迁政策的公平执行,实现社会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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