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
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个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另一个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
3、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合伙协议纠纷是不是合同纠纷吗
合伙协议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纠纷本质上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民事手段解决。民事诉讼方式不同于行政诉讼方式和刑事诉讼方式。行政方式通过行政手段直接介入合同纠纷,不符合法律上的平等理念。刑事途径是国家以刑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一旦合同需要通过刑事手段解决,就不能称之为合同纠纷,而是刑事案件。
合伙合同纠纷应该按照合伙人出资的比例或者是协议中的约定,用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的责任。全部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金额,对外应该负有连带责任,对内应该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比例或者是出资的比例分别承担,协议中没有规定债务的承坦比例或者是出资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好的或者是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进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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