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带小三开宾馆不可以报警。
如果老公与其他女性在宾馆开房,而且已经确认这个女性是老公的“小三”,这属于婚姻外的婚姻不能报警。因为在中国大陆,没有明确规定婚外恋或婚姻不忠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警方不会介入这类纯粹的私人关系问题。但是,如果老公有违法行为,如故意伤害、盗窃、贩毒等,可以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让警方进行调查处理。另外,如果老公在与“小三”发生关系时使用了暴力或威胁行为,也可以报警,并且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和保护。
如果老公与“小三”在宾馆开房,且已经决定要离婚,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以寻求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了解离婚的相关流程和要;
2、提出离婚申请:根据规定,可以向当地的民政局或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申请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证明等;
3、进行财产分割:在离婚程序中,需要对夫妻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老公与“小三”在宾馆开房的事情已经被确认,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等;
4、确定子女抚养权:如果和老公有子女,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和探望权等问题。如果可以证明丈夫的不良行为,可以争取得到更多的抚养权和探望权。
综上所述,离婚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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