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一般间隔六个月左右。法律规定,第一次诉讼离婚后如果没有新情况和新离婚的,需要在六个月后起诉离婚。如果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是: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法院不受理离婚请求是什么?
法院不受理的离婚请求包括: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法律上二次起诉离婚的地点
根据法律的规定二次起诉离婚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