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所谓毁灭是指撕、扯、烧、浸、涂、污等等,既可以表现为作为,又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如不小心将公文掉入水中、火中而不立即采取措施的,亦可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是行为犯,只要当事人实施了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追究。毁灭公文数量较多的,多次毁灭的,毁灭后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影响国家机关声誉的,等等,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一、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所谓公文,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制作的,用以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的书面文件,如命令、指示、决定、通知、函电等。某些以负责人名义代表单位签发的文件,也属于公文。公文的文字可以是中文,也可以是外文,可以是印刷,也可以是书写的,都具有公文的法律效力。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所谓毁灭,其方式多种多样,如撕、扯、烧、浸、涂、污等等。既可以表现为作为,又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如不小心将公文掉入水中、火中而不立即采取措施让其随水漂流、浸湿或烧掉,亦可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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