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公司注销流程具体如下:1、董事会决议通过;。2、投资方(股东)批准;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9、注销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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