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当事人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法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法院受理后向被告寄送起诉状副本,要求对方在法定期限内寄送答辩状;法院受理后对案件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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