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生产销售假药是否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2021-04-12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生产、销售假药罪构成要件: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什么情形的,视为情节严重?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劣)药的;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劣)药的;生产、销售假(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生产、销售假(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哪些情形的,视为情节严重?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劣)药的;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劣)药的;生产、销售假(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生产、销售假(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销售假药的处罚是什么

销售假药的处罚:1、只要存在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销售假药罪,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罚金;2、致人身体健康遭受严重危害、情节严重的,应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如果致人死亡、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应处以10年以上有期、无期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哪些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

下列情形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1、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2、生产、销售的食品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3、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的等等。

4、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销售假药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是否要罚款

销售假药的处罚标准如下:一、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二、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销售的假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崔玙珠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