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
1、施工单位毁坏林地,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施工单位进行赔偿,一般是依据林地的实际损失赔偿。
2、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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