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是:
1、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春节放假3天,即从年三十到初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规定放7天,其中3天为法定节假日,2天为调休,2天为本来的周末;
2、劳动部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因此自己每天工资等于1200/21.75等于55.17元/天,小时工资等于55.17/8等于6.9元/小时,如果自己初四到初六上班且不安排调休的,应按双倍计算工资,即55.17元*2等于110.34元/天,初七、初八已经是上班时间,如自己公司没有另外规定,按道理说不应算加班。
最后还要提醒一点的是,这里算的基数是1200,是底薪,按照道理不应只是按这个标准计算。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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