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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宅基地申请规定

2022-05-30 来源:好走旅游网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1)农村户口且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宅基地;(2)年满20岁,有稳定经济来源,与父母分户居住;(3)宅基地被征收后可重新申请,但需注意是否获得补偿;(4)因洪灾或火灾等原因房屋破损可在原地重建;(5)宅基地上房屋无法居住时可重建;(6)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户口后迁回可申请宅基地。

法律分析

只要符合以下六种情况的话,一般都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具体如下所示:

(1)想要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话,那么申请人就必须是属于农村户口,并且必须要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另外还需要常年居住在农村,名下必须没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

(2)若年轻人想要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话,申请人的年龄应该在二十周岁以上,还应该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并且应该是和父母已经分户居住了,才可以申请属于自己的宅基地。

(3)假如申请人的宅基地因为被国家征收了,导致自己没有了宅基地,这时就可以在当地重新申请一个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不过需要注意一下自己是否有申请以房换房的形式来得到相关补偿,假如有的话,那么则无法再申请宅基地。

(4)假如申请人因为受到洪灾或者是火灾等原因,导致自己的房屋出现了破损的话,那么就可以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新建立房屋。

(5)假如申请人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破旧到无法居住的话,那么就可以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新建立房屋。

(6)假如申请人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把自己的户口从原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迁出去了,但是后来又迁回来了,那么也是可以在当地申请属于自己的宅基地的。

拓展延伸

上海市宅基地的使用限制及管理措施

上海市宅基地的使用限制及管理措施主要包括:1.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取条件,申请人需符合相关规定并提供必要的材料;2.宅基地的用途限制,根据土地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宅基地的用途可能限制为住宅建设或农业生产等特定用途;3.宅基地的面积限制,根据家庭人口情况和土地资源状况,规定了宅基地的最大面积;4.宅基地的使用期限,一般规定了宅基地的使用期限,如50年或70年等;5.宅基地的管理要求,包括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备案、宅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宅基地的维护和保护等。上海市政府将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符合六种情况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必须是农村户口、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常年居住在农村且没有宅基地;年龄在20周岁以上,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并与父母分户居住;宅基地被征收后可重新申请,但需考虑是否有以房换房补偿;因洪灾或火灾等原因导致房屋破损,可在原地重建;宅基地上的房屋破旧无法居住时,可在原地重建;户口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迁出又迁回时,可申请宅基地。上海市宅基地使用受限制,需满足相关条件并提供必要材料,用途可能限制为住宅或农业生产,面积有最大限制,使用期限一般为50或70年,管理要求包括登记备案、规划建设、维护保护等。上海市政府将加强宅基地管理,确保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二章 注册和经营 第七条 客商在特区投资设厂,兴办各项经济事业,应向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发给注册证书和土地使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路规划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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