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或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根据《增值哟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数达12人及以上、注册资金达50万RMB。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 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申请正式一般纳税人须知:1、自主申请的话对销售额没有限制,如果是被动成为一般纳税人,需超过核定的标准,即:工业企业年收入超过50万;销售,服务业的年收入超过500万(超过这个标准即会被自动判定为一般纳税人,需去税局填表申请)。2、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法律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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