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数额并不是判定为老赖的依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买卖合同纠纷能黑名单吗
一般来说,在销售合同纠纷中败诉不会导致敲诈。但因法院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后拒不履行职务的,法院将其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被执行人名单,依法给予记过处分:有能力履行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的;违反财产申报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
二、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为以下几点: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失信限高的意思
“限高”针对“没钱还”的被执行人。“限高”是“限制高消费”的简称,是指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就可以采取该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失信”针对“故意不还钱”的被执行人。“失信”是指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除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还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