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能。毒贩缴纳罚金能减刑,因为交纳罚金是为了惩罚犯罪分子的,是判决内容的一部分,如果毒贩积极缴纳罚金,可以认为有认罪悔罪的表现,所以在减刑的时候是会从宽处理。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财产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以认为有认罪悔罪的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如果有执行能力、履行能力,但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 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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