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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已经赔偿过,但被害人现在才发现自己受到了损失,是否可以再次要求赔偿?

2024-03-13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被害人可以再次要求赔偿,但要符合一定条件。首先,已经赔偿的损失不能重复要求赔偿;其次,被害人现在发现的损失必须是原先未知的、未能预见的、不能合理地在索赔时一并计入的;最后,被害人索赔的时间要在法定期限内。

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因同一行为受到损害的多个人,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各自的损失,但已经赔偿的损失不得重复要求赔偿。

2.《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因侵权造成损害,受害人追索赔偿的权利,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是,自侵权行为之日起二年内没有行使追索权的,权利人不得再行行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受害人在一定期限内未发现或者未应当发现其受到的损害,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已经赔偿的损失不得重复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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