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如果管理人因自己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话,需要在相应的职责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二条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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