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返聘不成立劳动关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退休后返聘的人员不再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不具有劳动关系主体资格。
一、兼职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兼职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具体如下:
1、广义的兼职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2、狭义的兼职属于劳务关系。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仍然不应认定为通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未办理退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未办理退休仍未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三、退休后工伤保险怎么办
如果受工伤的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退休人员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劳动合同终止,已经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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