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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赠与的财产可以要回吗

2020-05-14 来源:好走旅游网

要看具体情况。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如果是赠与:

1,看财物金额大小,小金额不必返还。

2,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没有履行义务,应予返还。

3、赠与的房屋在过户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一、同居赠与的财产怎么处理

同居赠与的财产,已交付赠与的一般不支持返还。如果赠与的是车、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如果一方认为给对方的钱是借款,应有借条等书面证据,法院可凭借贷关系的证据,要求对方返还。

二、什么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以下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1、受赠人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有严重侵害行为;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可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可见,赠与合同可附义务,受赠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三、同居的男友求婚买了戒指分手后要不要还

同居的男友买了戒指分手之后一般是不需要还的,恋爱期间赠送的婚戒属于自愿范围,是拿个人财产负担,不能以同居财产的认定主张返还。但如果婚戒价值较大,可以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在分手之后对方主张返还的,需要积极配合返还。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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