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结案的,即诉讼程序终结,当事人也不需要再提起诉讼,法院会准许撤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进行调解,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在调节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要求法院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生效,诉讼程序终结。对于可以当庭执行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在调解协议后生效,诉讼程序终结。
此外,如果和解内容没有实际得到履行,和解无任何效力,由法院再进行审理判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
一、法院离婚调解书财产分配反悔可以吗
如果离婚调解书生效以后,也就是夫妻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以后,那一般来说,离婚调解书就不可以反悔了。因为,离婚调解书的效力与法院判决书的效力是一样的。如果能证明调解违背了真实意思表示,或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但最多能改财产分配部分。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二、离婚协议书中的离婚调解协议有用吗
离婚调解协议的效力与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一致的,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是双方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调解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根据调解的情况制作的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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