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户别是居民家庭户口 。
户别分为两种:
1、集体户。分为农业集体户(现在也基本没有了)和非农业集体户口,像大中专学校之类的。集体户设有自己的户口登记管理部门,在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指导下管理户籍。
2、家庭户。家庭户分为农业家庭户和非农业家庭户了,比如非农业家庭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而农业家庭户则可以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等。这是上世纪50年代我国建立的以城乡二元结构为基础的户籍管理制度产生的。而现在由于户籍制度改革,已经在逐步取消,有的省份和地区已经讲两者统一地称为“家庭户”或者“居民户”,但是在过渡时期内在社会福利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但基本没有很大的差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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