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结婚证丢了怎么处理?补办。婚姻登记机关为涉外婚姻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初审初审是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初步审查,询问一些基本事实。
二、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因《声明书》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本人亲自签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领。
(2)婚姻登记员监督并签名。
三、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四、补发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五、时间和费用办理时间: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或即时办理(符合补发条件的,也有当场补发结婚证)收费标准:结婚证工本费9元对;其他费用另计。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
(一)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书进行公证;
(二)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公证的结婚注册证书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三)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公证过的注册证书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
(四)国外律师将认证过的法律文书寄回国内,成为向法院立案的依据。在办理涉外结婚登记的时候,根据当事人身份的不同,需要提供的证件也不一样。这其中主要是区分了大陆居民与外国人、外籍华人等等。同时在办理结婚登记的过程中也是需要交纳手续费的,也就是结婚证的工本费9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