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结婚证不见了可以申请补办,由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后;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补领材料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户口簿、集体户口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
3、因结婚证书损毁或原结婚证书与现身份信息不一致申请补领的,应提交现留存的结婚证书;
4、双方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3张。原结婚登记时间超过1年的,应重新拍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