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但对解决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发生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主管理部门申请处理,卫生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要在10天内确定是否受理,但对解决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仲裁撤回了可否再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仲裁撤回了可以再仲裁。但对于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如何认定是医疗事故
认定医疗事故的步骤是:
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卫生行政部门交由相关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下发鉴定结果。
三、遇到医疗纠纷该怎么办
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途径:
一、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四、调解(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双方同意仲裁)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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