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致怀孕被定罪需要的证据:现场遗留物,嫌疑人的毛发,留有嫌疑人体液的物品等,可以提交给公安机关。也可以直接报案,由公安机关勘察现场,搜集证据,对被害人进行法医鉴定等等。
一、怎样报案诈骗?
第一,选择有管辖的公安机关报案。
按照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在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更为合适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办理。
第二,准备报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首先,报案形式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但是为了事情能顺利解决,最好准备书面材料,包括:控告信、报案书等。
其次,控告信或报案书应详细描述事件的发生经过和造成的结果,并列明所有的材料线索,同时尽可能全面的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并附上能够证明对方有欺骗行为的证据材料。
以上材料如经准备完成即可到相应的公安机关报案。
报案内容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叙述是否精准到位,证据材料是否充分,直接关系到案件是否能得到办案单位的受理与立案,特别是标的较大的案件如果时间和条件允许的,建议委托的专业律师撰写、整理报案材料以及办理立案程序。
二、配合调查可以不去吗
公安机关出于侦查案件需要,需要向相关单位、人员展开调查。有时候,我们会在接到要求去公安机关配合调查的电话,那么,配合调查可以不去吗?对于传唤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三、强奸罪还可以私了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强奸罪属于刑法规定的8种重罪之一,属于公诉案件,即使被害人不报案,只要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的,也会立案处理。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币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如果强奸案件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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