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证据、比较常用的证据有借条、欠条、收据、借款合同、借款保证合同或者银行转账凭证等。
总的来说,以上证据都可以看作是借贷凭证。
但实际操作中最保险的是借款合同加上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几项证据组合使用,更能全面的证明事实。
二、保证人、如果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欠条、收据等字据中有多个借款人和保证人。
出借人可以选择起诉其中一部分人。三、合法有效性,确保借贷合同合法、真实。
四、利息,双方约定了借贷期限内的利息,没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法院会支持;
超过年利率24%但没超过36%的这部分利息,属于法院放任不管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支付了,要求出借人返还,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借款人没支付,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的,法院也不会支持;超过年利率36%的,法院不会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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