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人个人欠债不还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要在受理那天起15天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民诉中的督促程序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督促程序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而开始。
2、审理。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为迅速解决债务争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仅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不需要询问债务人及开庭审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应当裁定予以驳回。申请不成立包括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及债权债务不合法等。
3、异议的提出。人民法院发布支付令前仅审查了申请人提出的事实和证据,没有接触被申请人,没有让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请求答辩,为了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这时,申请人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就该事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该诉讼按普通程序审理。
4、执行。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的支付令后,如果认为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没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既不履行支付令又不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无力支付赔偿法院怎么处理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请求债权人撤销支付令,和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遇到借钱不还的怎么办
首先,申请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
1、债权人可以在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通过公证程序将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如果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是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的依据。
债权公证的程序: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向公证机关出具委托书;
(2)公证员应当亲自办理公证事务,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应有自己完成的公证事务;
(3)公证人员遇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
(4)依法送达公证书。公证书应送达给当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由其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5)签发执行证书。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时应当核实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事实情况,以免被执行人对给付内容提出疑义,注明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
2、对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可以申请支付令。
1、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2)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3)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2、递交申请书。
递交申请书到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法院受理申请,发出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4、债务人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后,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
上述的两种方式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后这种方式,需要法院经过审理调解或者判决取得生效文书后,若债务人不还款的,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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