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死亡时,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可转给其第一顺序继承人。转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可以是直系血亲或其他合法继承人。监护人有继承权,且与非监护人享有相同继承顺序。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
法律分析
一、人死了是否能继承老人的遗产
人死了还能继承老人的遗产,可以转继承。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死亡的,发生转继承。
即死亡的继承人依法应当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监护人是否能继承遗产
监护人有继承权的,能继承遗产。
有监护资格的亲属和有法定继承权的亲属,顺序基本是一致的。故在法定监护的情况下,只要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监护人和非监护人均有继承权,只是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较多的继承人依法可以多分得遗产而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人死后的遗产可以进行转继承,即死亡的继承人的份额将转给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监护人在有继承权的情况下也可以继承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有监护能力的人按照一定顺序担任监护人。因此,在继承遗产和监护权方面,法律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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