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网络著作权有以下侵权行为:
1、网上传播他人作品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传统意义上的网络著作权是指信息网络传播权,即著作权人有权决定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他人作品在网上公开传播的,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2、社交网络平台未经同意转载传播他人作品。非法复制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微博、贴吧等公共社交网络平台,传播转载他人作品,未注明作者姓名或来源;除非著作权被合理使用。如果只是共享连接,通过连接可以直接接触到原作者,则不是侵权行为;
3、未经同意传播音乐和电影作品。未经作者同意,下载、传播、改编、表演、出版、录音像、音乐作品或电影作品,以及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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