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前检查没有强制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做婚前检查。婚前检查是指婚前对两性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发现疾病,对某些疾病进行早期干预,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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