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共同共有房产,会先告知共有房产权人有权利进行协议分割共有房产,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析产诉讼,如果共有产权人并没有对共同共有的房产达成分割协议或提起析产诉讼的,法院可以依法推进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查封、扣押和冻结,但应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产权人对房产分割达成协议并且经过债权人同意的,法院可以认定协议是有效的。
一、下列财产不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1、生活必需;
2、荣誉奖章;
3、知识产权;
4、涉及他人的财物;
5、各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执行的财产。
二、当事人被法院强制执行会被限制以下高消费: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综上所述,共有产权人并没有对共同共有的房产达成分割协议或提起析产诉讼的,法院可以依法推进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查封、扣押和冻结,但应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产权人对房产分割达成协议并且经过债权人同意的,法院可以认定协议是有效的,生活必需,荣誉奖章,知识产权等财产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规定,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共有人提起财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财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