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连带责任的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 ,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 夫妻共同债务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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