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的,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四级伤残的一次性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停发伤残津贴,转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分析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及法律实践分析
工伤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及法律实践分析主要涉及工伤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以及在实际法律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赔偿标准是为了保障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或患病所遭受的损失而设立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工伤的定义、认定条件、赔偿项目等方面。在法律实践中,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应用需要考虑伤残程度、工资收入、家庭状况等因素,以确保合理、公正的赔偿。同时,法律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争议和挑战,例如赔偿标准的统一性、赔偿额度的合理性等问题。因此,对工伤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及法律实践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升工人权益保护水平。
结语
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确定的,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提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享受不同的待遇,包括补偿金和津贴。然而,工伤赔偿标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争议和挑战,如统一性和合理性等问题。因此,深入分析工伤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及法律实践,有助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人权益保护水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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