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以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负担孩子的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
一般来说,抚养费,具体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等确定。通常情况下,为一方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温馨提示:离婚后子女不论由父母哪一方直接抚养,仍然属于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仍然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离婚时夫妻双方就抚养费达成的协议,并不影响孩子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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