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分公司?
分公司(branch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二、分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的资料?
开办一家分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的资料:
1、分公司提供的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b、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c、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d、公司章程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f、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g、税务登记表(一直三份)。
2、总公司提供的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b、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c、公司章程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e、成立分公司的决议
三、分公司的特征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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