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里拆迁孩子有份吗
父亲动迁房子女是否有份需要看房子的产权所有人是谁。如果房子在父亲的名下,动迁和父亲个人有关,子女无权分配,除非父亲个人有赠与的意愿。如果房子是父亲和子女共同共有的话,则动迁也是共同分配,子女有份。当然,父亲去世后,子女有权继承动迁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只看产权证所载明的名字,即房屋所有人为补偿对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因此,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进行房屋价值评估后,将补偿款发放给房屋所有权人,跟户头数没多大关系。
如果房子是父母的,则子女不能获得补偿款,如果房子是子女的,则父母不能获得补偿款。实践中,有的家庭成员较多,房屋面积又比较小,那么,对于这种房屋面积小但是人口多的情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即,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通过住房保障的形式解决居住问题。相比国有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既涉及到房屋,还涉及到宅基地,而宅基地又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身份紧密相连,因此,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和户口数是有一定关系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宅基地动迁子女有份吗
宅基地动迁的,土地征收价值补偿子女是有份的,而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户主所有,子女是没份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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