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中撤销、吊销、撤回三者之间的比较?1、“吊销”、“撤销”和“撤回”彼此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也有根本区别。2、“吊销”是行政处罚措施的一种。“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者被许可人任何一方有违法行为的情形。“撤回”主要是指行政许可的实施以及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本身并不违法,但基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行政机关收回已经颁发的行政许可的情形。3、撤销行政许可,是因为行政许可实施的过程存在违法问题,违法行为的主体可能是许可机关,例如,未按照法定条件做出许可,也可能是行政许可申请人,例如,利用欺骗的手段缺的许可。4、吊销行政许可,是在被许可人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后,利用许可实施了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吊销其行政许可的情形。因为被吊销的原因是当事人违法,因此,因吊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5、撤回行政许可,是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或者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已经发出的许可撤回。这时行政许可机关无过错,当事人也无过错,因为为了公共利益才撤回,所以撤回行政许可给当人如果造成损失时,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补偿。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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