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工作日
1、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有: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因此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共计有10天。这些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2、属于部分人民的节假日有: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建军节(8月1日)等等,为了便于开展纪念活动,有关的公民可以放假半天。具体说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二、节假日工资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1、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2、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3、法定休假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法定假日应该算在应出勤内么
法定假日不算在应出勤内。
所谓应出勤天数,是指扣除法定节假日后的天数。如果实际出勤天数与应出勤天数一样就应该拿一个月的工资。
法定节假日不能包含在应出勤天数里,如果法定节日出勤,应按3倍工资计算,这3倍的工资计算基数应该是正常月份工资计算的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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