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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2023-08-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如下:
1、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遵纪守法原则;经费独立原则;预算管理原则;依法收缴原则;服务职工原则;勤俭节约原则;民主管理原则。
2、工会经费收入范围。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3、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交经费。工会经费必须及时、足额收缴。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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