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十张以上。
一、倒卖银行储蓄卡立案标准
倒卖银行储蓄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标准为: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运输信用卡管理罪多少张是数量巨大
运输信用卡管理罪多少张是数量巨大有以下情形如下:
(一)明知是伪造信用卡而持有,运输十张以上;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运输100张以上;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0张以上的;
(四)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信用卡或者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10张以上信用卡的。
三、那些情形属于妨碍信用卡管理
下列情形属于妨碍信用卡管理的:
1、明知是伪造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信用卡或者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的。
窃取、收购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的,依照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项罪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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