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先开立企业社保帐户,一般是在企业的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准备的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2、然后把已经在之前参加社保的员工的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社保帐户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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