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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受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影响?

2021-11-15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即使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发生变更,劳动合同仍应继续履行。名称只是代表用人单位的称谓符号,变更只是称谓发生变化,实体组织、内部机构和人员并未变动,因此劳动合同不受影响。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名称只是代表一个用人单位的称谓符号,用人单位的名称发生变更,也只是这一称谓符号发生了变化,而用人单位这一实体组织及其内部机构、人员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动,所以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名称变更的法律影响分析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名称的变更可能对法律产生多方面的影响。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变更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从而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其次,变更后的用人单位可能对劳动条件、薪酬待遇等方面进行调整,需要依法履行通知、协商等程序,以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害。此外,用人单位变更还可能涉及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变化,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申报。总之,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名称的变更需要依法进行,同时要重视对员工权益的保护和合法权益的维护。

结语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不会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变更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合同仍需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名称只是称谓符号,变更仅涉及称谓,而非实体组织和人员的变动。因此,劳动合同中的权益应得到保护,变更需依法进行,同时重视员工权益和合法权益的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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