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可以变更的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合同可以变更。我们知道合同的内容都是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达成的结果,体现着意思自治的原则,那么,我们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出现什么情况时,可以变更合同。
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变更合同。既然合同订立体现着自愿等原则,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订立以及跟谁订立合同,那么在合同生效后,当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并与对方达成一致后,对合同进行变更。
3、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合同变更的特点
1、合同变更既可以是合同标的的变更,也可以是合同履行期的提前或者延期,也可能是违约责任的重新约定。当事人给付价款或者报酬的调整更是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此外,合同担保条款以及解决争议方式的变化也会导致合同的变更。
2、合同变更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有的情况下,仅有当事人协商一致是不够的,当事人还应当履行法定的程序。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事项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法律、行政法规对变更合同事项有具体要求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果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即使当事人已协议变更了合同,变更的内容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变更的法律涵义是什么
合同变更并非消灭原合同、设立新合同,而仅仅是在原合同继续存续的基础上对原合同某些权利义务的内容作出修改,学说认为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合同变更的“同一性”决定了合同的变更只能是内容的改变而不包括主体的变化。如果是主体的变化,则变更后合同失去了同一性,相当于合同的转让,主体改变后的合同与改变前的合同本质上是两个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